叶奇与诺斯德族族长的谈话进行了约二十分钟左右,,那位福莱彻老爷子亲的将叶奇送了庄园的门——
“放吧,我知该怎做的!”
福莱彻老爷子站在马车旁,着登车的叶奇,郑重的说。
“那,就拜托您了!”
叶奇微笑的一颔首。
,马车在诺斯德族的使徒首领雷格斯的皮鞭挥舞声中,缓缓的启——充着车夫的雷格斯有丝毫的抱怨不满,他恭敬的驾驶着马车一直进入兰丁堡的门前,才停了。
“感谢您,夏克龙阁!”
雷格斯着跳车的叶奇,诚实意的说;雷格斯的感谢,叶奇明白是怎回;因此,他摆着手说:“福莱彻老爷子是一坚强的人,即使有我,他振的!”
“福莱彻叔叔的坚强毋庸置疑,但是您的恩情,诺斯德族不敢遗忘!”
诺斯德族的使徒首领再一次的行礼,调转了马车,驶回了诺斯德庄园——位使徒首领说,不论是萨斯港的重建,是族内部的调整,是需他参与的;果不是因叶奇的身份特殊,他根本不在百忙中抽间,更加不说是充车夫了。
着远的雷格斯,叶奇转身,带着一丝笑容走进了兰丁堡——不论是前的兰丁堡是现在同在重建的兰丁堡,不适合一辆马车通行;幸运的是,他距离目的并不是很远,且现在他有着足够的情,步行回。
前与福莱彻老爷子的商谈,比象中的顺利,几乎是在叶奇说完,那位福莱彻老爷子就答应了。
面的情况,叶奇表示了己的惊讶——实,面着一略带古板的老爷子,他准备了相的说辞,说服方,但是方却是径直的答应了,一拳打在棉花的感觉,并不受。
面着叶奇的疑惑,福莱彻老爷子苦笑的拿了一本笔记——诺斯德族,那位曾经入赘并且继承了整海湾区公头衔的祖先的笔记;本笔记的前面是一些诺斯德族的光荣历史已,什特别的,但是在半部分却现了一些令叶奇吃惊的东西。
例:预言神圣年代的现,及……诸神的回归。
本笔记的候,叶奇就毫不犹豫的猜测了位诺斯德公的真实身份——预言者的血统中并有够达精确的;实,每一位预言者的预言,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,甚至,干脆就是一感觉已。
根本,不现准确的。
“我是海神的裔,所,特殊不已——即使先祖已经陨落,但是面那些伪神,海的旗帜,依掌握在我的手中!”
福莱彻老爷子的话语,给予了解释。
叶奇则是了琳达,位女士的不同处,令他有了一丝理解——,更的是因,两人间那不清不楚的关系,令叶奇有了相的偏袒。
叶奇说,实在是太正常了。
或者你认应该义灭亲吗?
惜,叶奇注定做不了,一将守护朋友、亲人、爱人目标的人说,义灭亲类的话语,根本是不现的。
更何况,叶奇的朋友、亲人爱人,根本不做那令人唾弃的情。
不论是女骑兵长、变色龙、莱茵克斯琳达·诺斯德,是子、子阿瓦,是有着身底线的人,尤其是女骑兵长阿瓦,前者骑士的德求着己,者虽沉默寡言,却是内的爱护着周围一切的生灵。
即使是黑市商人身的莫,从骨子说是一偏向与中立的存在。
了,有钱挣的话,莫是不介意向着邪恶略微偏移一点的,不,偏移的绝有限。
此,叶奇有着相的信。
因此,做令人唾弃的情,唯一有点的就是他的那两极不靠谱的长辈了。
坑蒙拐骗类的情,那两位无疑是少做的。
且,肯定的是,现在那暂消失的两位,绝在干着一些令人不知的情。
希望不是什不靠谱的情!
叶奇摸着巴,不由主的苦笑。
……
就在叶奇感叹的候,他的老师,那位剑圣人,带着友奸商老沃德,伏着身型,似两贼一般,向着前方的一座古堡摸。
“我不建议我再钻水了!”
奸商提议着,并且指了指浑身沾满了淤泥的外套鞋子——不指望巫师代的水是什的,恶臭的淤泥、肮脏的老鼠,在那代是水中的主旋律,是令人避不及的。
“且,我进,即使够躲避身型,被人跟着味找的!”
再次前进了一段距离,着那古堡两队士兵守卫森严的模,奸商又一次的说。
“那,我该怎办?”
老约翰面着喋喋不休的友,忍不住的翻了白眼。
“那、那!”
奸商指着不远处亮灯的方,吵闹的声音那招牌,说明那是一间酒馆。
“我不认那是一处——我现在搜寻曦日风骑士王,不是找酒鬼!”
老约翰强调着,不,他耸动着鼻子,显是卖了位剑圣最真实的法——虽他是一剑圣,但同是一酒鬼。
果你询问他,在剑圣酒鬼间,选一做称号的话,者无疑是他最的选择。
“酒馆,从是打听消息最的方——尤其是有宵禁的领内!”
奸商笑嘻嘻的说着,已经改变了前进的路线。
雪夜公国(霜林区),因气候的缘故,各各的烈酒就了的最爱,雪夜公,平民,是嗜酒命的——既够抵御严寒,又够让人欢乐的东西,怎够不受人的喜爱?
即使是雪夜公国的巫师,不拒绝在睡前一杯。
实,果不是了冥、稳固法术模型的话,他绝怀畅饮的——是雪夜公国人的特,改是改不掉的。
老约翰老沃德两位将身的淤泥拍掉,并且那积雪擦拭了一,尽量的驱除了恶臭,两人推了酒馆的门,立刻,面的声浪,夹杂着热气酒香就扑面,令两人不由主的深吸了一口气,脸浮现了酒馆中所有人熟悉的笑容——酒鬼的笑容。
的笑容,在显就是畅通无阻的证明,吧台,胖的老板,抱着一桶烈酒笑着喊:“欢迎我的新朋友,干杯!”
“干杯!”
酒馆中的人,纷纷高举着酒杯,,就始咕咚咕咚的灌。
“给我我的伙计先一人一桶!剩的给在场的各位,一人一杯!”
老约翰在进入酒馆前,了己的立场表示着挣扎,但是一旦进入了酒馆,显是不考虑其它的,“叮”的一声,一枚金普顿就落在了那老板的面前。
“的,先生!”
胖的老板笑着,从吧台内将两篮球的酒桶就抛了老约翰奸商的面前,那放在吧台最的酒桶就被扒了塞子;“砰”的闷响中,更的酒香涌了,酒馆中的人迫不及待的向着那涌。
虽部分人是醉眼朦胧的,但是老约翰前请客的话语,他是听清清楚楚的。
“敬我的新朋友!”
所有人将酒杯灌满,在其中一位的带领,所有人又一次的举杯了;,次包括老约翰老沃德,尤其是前者,那一口气一桶的喝法,立刻,引了酒馆内所有人的欢呼声——在近乎深夜的候,聚集在酒馆内不回,并且怀畅饮的人,不论其他的,有一点是肯定的。
那就是,爱喝酒。
实,整酒馆包括那位老板在内,是一群爱喝酒的酒鬼;但凡是酒鬼,必有着一特点——爱哄,尤其是了够喝酒的人。
“谁愿意再我喝几桶?”
因此,完全象老约翰说了的话,整酒馆内热闹的情景。
欢闹已经不足形容此刻的情形了,果硬说些什的话,完全就是一副乱哄哄的子,尤其是老约翰一人连干了十桶,酒馆的老板,位被公认喝的人,被灌摇摇坠的候,那气氛几乎达了顶点。
“吧,吧,怀畅饮吧!”
酒馆的老板,再一次将吧台足有半人高的酒桶塞子拔了,向着酒馆内的酒鬼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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